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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朔
中國時報  2007.06.1


   先來說兩則外國娛樂圈吸毒及酒駕的最新故事:

    英國的凱蒂摩絲(Kate Moss)乃是年收入千萬美元的名模,諸如香奈兒、柏柏瑞、英國最大服裝連鎖店H&M,都以她當家宣傳,二○○五年九月她生活糜爛、既吸毒、又亂搞性關係,甚至還傳有三P遊戲的醜聞曝光,所有的名牌全都與她撤約,名模生涯即將完蛋。但在高人指點下,幾次不化妝扮可憐的道歉懺悔,再加上有著名廣告經紀公司老闆布蘭遜(Richard Brandson)運籌幃幄,從一家手機廠牌的廣告低調再出發,於是醜聞很快就被忘記,只不過三個月又是千嬌百媚名模一條。凱蒂摩絲乃是演藝娛樂圈醜聞纏身,聲名狼藉,但復出速度最快的一個,只不過打個盹,就一切雨過天青。而她最需感謝,當然是布蘭遜了。他在當代娛樂圈這個「名人創造及修復機制」裡極有名氣,稍早前歌星喬治男孩因吸毒而醜聞纏身,就是布蘭遜幫忙修復的。

    其次,美國的「醜聞小天后」派瑞絲希爾頓(Paris Hilton)從來就醜聞不斷,每次醜聞如吸毒等,都在鬧了一陣後即被忘記,而後藉著上「周六夜線現場」節目再出發,這個節目已成了「醜聞修復機制」裡重要的一環,前陣子既吸毒又召妓的休葛蘭,就是靠這個節目而再起的。去年底派瑞絲希爾頓酒駕被逮,送上法庭,居然只關了三天就放人,在美國鬧出軒然大波,也坐實了「名人享有法律特權」的說法。而這種「名人法律特權」,她並非第一個,球星辛普遜的殺妻案,天王巨星麥可傑克遜的性侵男童案都是前例。

    英美上述兩大「名人」(celebrity)的醜聞故事,都不能算是特例,而是當今「名人文化現象」的普遍情況。從廿世紀中期開始,由於影音媒體的日益發達,過去那種以立德、立功、立言為前提的「出名」(Fame),已讓位給了與這些美德無關,而純靠觀眾為基礎的新「名人」。古代的名人由於依存於整個美德機制,任何人都不可能一夕出名,而到了現在,則一夕成名已成了常態,「辣妹合唱團」即是最佳例證,這種一夕成名所成就的名人,他或她們已被美國南加州大學教授布勞迪(Leo Braudy)稱為「沒有祖先的名人」,他或她們沒有祖先的名聲要守,在這個出名本身已和美德無關的「出名市場機制」下,要這種人擔負起形象或教養的責任,當然也就完全沒有意義。因而專門研究「出名經濟學」的喬治梅森大學經濟學教授考文(Tyler Cowen)遂指出:「在出名愈來愈密集的時代,也是醜聞愈來愈密集的時代。名人的醜聞日益模糊掉了人們行為上當為或不當為的界線,因而也就注定了道德的愈來愈鬆弛。」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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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軍團設於中壢市龍岡路3段圓環上刺刀的衝鋒戰士雕像,地方人士認為槍口對著龍岡路,破壞風水並嚴重影響安寧,30多年來車禍頻繁,死亡人數將近50人,要求遷移雕像。軍方表示,雕像遷移茲事體大,尚待研議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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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pr 04 Wed 2007 08:15
  • 過年

霓虹閃爍的燈會結束了,春陰依舊,而年味是真正地遠了。

年假期間,在部落格上看了幾位作家提到過年的景象,有人以為過年定要搞得父慈子孝、政通人和實在太累太假;有人覺得難得休養生息,念遠懷舊,頗有箇中滋味。我對於過年不僅止於愛憎,而是徹底的「怕年」。害怕過年這回事,是這幾年才開始的,我也是最近才相信,「年」也許真是一頭可怕的怪獸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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